公告公示

关于报送2017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通知

作者:辽宁省 点击次数:818 发布时间:2017-12-06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各市农委(农机局),省农委有关处站:

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有关文件要求,为全面总结2017年农机化工作,提前谋划2018年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

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,着重总结工作中的新成效、新亮点、新做法、新经验,并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,研究提出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思路、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。材料要实事求是,要用数据说话,力求做到重点突出、文字精炼、数据准确、分析客观,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
二、关于农机化大事记

(一)主要内容

1.省部和市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、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、考察农机化工作等活动情况;

2.省、市党委、人大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法规、政策、文件情况;

3.召开全国、全省、全市性的农机化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情况;

4.本市、本单位重点农机化工作和项目进展情况;

5.省、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人事任免、调动情况;

6.省、市、县有关农机化机构设置、撤销、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;

7.本市、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获得部、省和市级以上表彰情况;

8.重要的国际合作交流及外事活动情况;

9.其他重要事项。

(二)时间跨度。

2017年大事记的时间跨度为: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。

(三)编辑要求。

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,一事一个条目,简明扼要,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。全年性活动基本结束的,要提供有关活动的效果情况。每个条目控制在200字以内。一般性工作不列入大事记。

三、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

各市农机化工作总结、农机化大事记以及省农委有关处站的工作总结,将汇编成册。请各市、省农委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,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。

工作总结(含附件)和大事记电子文档请于12月1日前,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,发送到邮箱lnsnjj@sina.com。

联系人:吴昊 联系电话:024-23448700

附件:2017年主要农业机械化指标完成情况表

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

2017年11月24日